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重要工作部署,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2021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如下。
一、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巩固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精准运用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整改建议等方式,及时纠正不学习和学习贯彻中的形式主义问题。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严守政治纪律和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检查,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什么,就重点监督什么;党工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七个有之”“五个有的”问题和“两面派”“两面人”,及时发现,坚决查处。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围绕市县巡察“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参与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汉江大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巡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决不迁就,坚决追责问责;对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的,从严从重处理。
抓好换届纪律监督。加强对换届风气和选人用人情况的监
督,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诬告陷害、不服从组织安排等行为。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对私心作祟、杂念丛生、敷衍塞责、萎靡不振等“换届综合症”精准施治、跟进监督,确保换届选举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二、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护航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重振。监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督促落实《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加快补齐公共卫生领域短板。对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任务落实情况,逐一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积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督促严格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30条”和《襄阳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以作风建设“服务年”为抓手,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正负面清单,明确政商交往界限,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加大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精准把握执纪执法的力度和温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激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省纪委监委《关于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和《襄阳市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该纠错的及时纠错、能容错的坚决容错。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失实举报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
三、全面推进“清廉东津”建设
毫不松懈整治“四风”。锲而不舍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继续深入整治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切实为基层减负,大力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两张皮”、传统路径依赖和惯性思维导致隐形变异、监督检查考核过频过滥、政策不接地气或层层加码等问题。积极协调督查、组织、宣传、信访、审计等部门,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总体战、协同战、攻坚战。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聚焦权力集中、投资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政府债务、土地闲置等方面的腐败问题。
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相结合,以案压责任、以案建制度、以案除风险、以案促治理。及时总结违纪违法规律,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坚持警示震慑、纪法宣教、文化浸润同步发力,加强“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十进十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专项整治监督,用好“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纠治农村“三资”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贿赂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深入开展清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清廉政府、清廉机关、清廉单位、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活动,协助和督促党(工)委将清廉单位创建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与综合目标考评、文明城市创建等结合起来,推动各地各部门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
四、加强和完善监督体系建设
完善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机制。健全对各级“一把手”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强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全省各级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意见(试行)》《中共襄阳市委关于加强市级同级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升同级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深入推进“两谈话两报告”制度,完善区纪检监察工委同下级党(工)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工)委书记谈话等制度。
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案管、信访、监督检查部门与巡察机构之间信息互通、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监督协调协同。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与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同,健全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程序衔接等机制,建立监督信息平台,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结合、同向发力。
围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工作创新。强化对区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完善考核机制,提升监督质效。探索交叉监督、交叉巡察有效举措,破解基层监督力量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
五、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专业化水平。常态化开展全员(包括村级纪检委员)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纪法双施双守的本领。加强信息查询、分析研判、电子数据调查等情报信息工作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办案中的运用,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全面部署运用,发挥执纪执法综合业务平台功能优势,提高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深化“精准监督执纪执法办案质量效益年”活动,大力实施安全案、铁案、精品案、文明案、示范案“五案工程”。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上下、内外以及轮岗交流,拓展干部成长空间。加强干部日常履职管理,完善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
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严密防范纪检监察权越界脱轨。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