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新区通报2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来源:东津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2020-05-19

1. 东津新区东津镇淳河村无职党员叶强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9月6日,叶强酒后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襄城区滨江路一桥桥下路段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叶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77mg/100ml,为醉酒后驾车。2019年11月7日,襄城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2020年4月27日,东津新区东津镇纪委给予叶强开除党籍处分。

2. 东津新区六两河街道六两河社区第二党支部委员、四组组长张忠付饮酒驾驶问题。2019年10月10日,张忠付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襄州区交警支队当场查获。经鉴定,张忠付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8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襄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对其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扣12分。2020年5月11日,东津新区六两河街道纪工委给予张忠付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