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新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东津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2020-12-16

1. 东津新区东津镇上洲村村委会委员刘发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刘发华分别在2012年、2016年违规收受3名村民现金、烟酒等,2020年1月,刘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已全部退缴财政。

2. 东津新区东津镇马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来群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至2017年,陈来群虚报费用套取资金,用于支付村级接待费,并在接待中提供香烟。2020年12月,陈来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