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19年度财务决算分析
来源: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2020-10-1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协助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制度;

3、负责全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4、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5、推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

6、负责全区纪律审查工作,查处全区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案件;

7、负责全区行政监察工作,对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督促检查政府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市区颁布的决定情况;

8、会同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以及各园镇、办党(工)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园镇、办纪(工)委领导班子干部人选;组织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9、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营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负责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负责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等审计工作。

10、传达贯彻党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党工委和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指导高新区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对高新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办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05年2月20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原国家级襄阳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与原湖北省汽车产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合并。

2016年6月8日,根据市编办《关于理顺高新区管理体制优化机构设置的意见》(襄机编[2014]121号文件)及襄机编办函[2015]3号文件精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整合高新区审计局职能,挂审计局牌子。

2019年4月25日,根据市编办《关于市直开发区纪工委更名及职能调整事项的批复》(襄机编[2019]31号文件)文件精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更名为襄阳市纪委监委派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挂审计局、巡察办牌子。

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一室、案件二室、案件审理室、巡察办、审计局。

现有编制人员26人,年末实有人数35人,其中:在岗人员24人,退养2人,退休9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1445.63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09.42万元),支出总计1445.63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334.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各下降880.09万元,下降37.84%。主要是节约财政资金,“三公经费”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336.21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6.2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111.13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622.8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6.06%;项目支出488.2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3.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1445.63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09.42万元),支出总计1445.63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334.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各下降880.09万元,下降37.84%。主要原因是节约财政资金,“三公经费”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11.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下降1105.17万元,下降49.87%。主要是节约财政资金,“三公经费”下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111.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622.89万元,占总支出的56.06%;项目支出488.24万元,占总支出的43.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94.23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589.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2.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与2018年相比,减少329.3万元,原因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38.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与2018年相比,减少338.79万元,原因主要是节约财政资金,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9.65万元,完成预算的35.74%,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1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节约财政资金,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9.6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万元,占83.94%;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占16.06%。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2019年,本级共有3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4.18万元,上涨63.14%。增加的主要原因:纪检监察案件查处力度加大。

3.公务接待费1.55万元。2019年,本级公务接待27批次、197人次。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案件查处及审计加班餐。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74万元,主要原因节约财政资金,加大公务接待管理力度。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3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其中:办公费14.72万元、邮电费2.88万元、差旅费2.08万元、租赁费1.15万元、会议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工会经费7.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642.96万元,支出决算为622.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07万元,降低3.12%,完成预算的96.88%。主要原因是:节约财政资金,减少不必要开支。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降低1105.17万元,下降49.87%。主要原因是节约财政资金,减少不必要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2万元。(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14万元,主要原因:办公设备更新替代增加。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均在50万元以下。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7个。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预算数1051.27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946.14万元,执行数488.24万元,完成预算的51.6%。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专款专用,确保所有项目实施质量。从严从实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大力倡导并带头落实过紧日子的做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1.27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为946.14万元,执行数为488.24万元,完成预算51.6%。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加强政治监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协助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指标完成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预算编制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加强政策和资金统筹,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二是健全厉行节约机制,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花钱必问效的理念。三是加强政策学习,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覆盖,将纪检监察项目经费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纪委意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积极推动和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问斩,持续优化干部作风。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聚焦扶贫、民生领域整改、招商引资、扫黑除恶等,盯住不放、一以贯之抓出成效。落实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和企业家。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协助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持续优化干部作风。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第四部分   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单位无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四)、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