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2023-04-12


目  录

第一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概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概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协助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制度;

3、负责全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4、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5、推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

6、负责全区纪律审查工作,查处全区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案件;

7、负责全区行政监察工作,对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督促检查政府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市区颁布的决定情况;

8、会同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以及各园镇、办党(工)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园镇、办纪(工)委领导班子干部人选;组织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9、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营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负责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负责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等审计工作。

10、传达贯彻党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党工委和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指导高新区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对高新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办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案件审理室。挂牌巡察办、审计局。

三、人员情况

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6人,退休干部12人。

第二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2721.79万元,支出总计2721.79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919.9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517.39万元,增长23.47%;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33.07万元,增长61.17%,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工作;二是加快棚户区改造,增加征迁审计工作;三是增加六十个村、社区资产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72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1.7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517.39万元,增长23.47%;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33.07万元,增长61.1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工作;二是加快棚户区改造,增加征迁审计工作;三是增加六十个村、社区资产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8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2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5.03%;项目支出990.5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4.97%。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6万元,下降18.26%;较上年度增加660.38万元,增长57.8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加快棚户区改造,增加征迁审计工作;三是增加六十个村、社区资产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721.79万元,支出决算2721.79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919.9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7.39万元,增长23.47%。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33.07万元,增长61.1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工作;二是加快棚户区改造,增加征迁审计工作;三是增加六十个村、社区资产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0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6万元,下降18.26%;较上年度增加660.38万元,增长57.8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加快棚户区改造,增加征迁审计工作;三是增加六十个村、社区资产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0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811.28万元,占总支出的45.03%;项目支出990.5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4.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4.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8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63.85万元,支出决算为83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4.42万元,支出决算为8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职工养老保险发生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4.35万元,支出决算为6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障发生变动。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25.41万元,支出决算为75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6.37万元,支出决算为6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发生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1.2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85.55万元,增长29.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12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支出如下:

其中:人员经费670.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68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7.65%。较上年增加0.23万元,增长7.96%;与年初预算相比,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财政资金,切实减少各项经费开支。具体支出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8万元,预算数9万元,完成预算的33.11%,较上年度增加1.22万元,增长69.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万元。2021年,共有3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干部队伍廉洁度。

3.公务接待费0.14万元。预算数1.64万元,完成预算的8.54%,较上年度减少0.99万元,降低87.61%。2021年公务接待2批次17人。主要用于案件交流检查。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培训费支出0.61万元,预算数2万元,完成预算的30.5%,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培训计划未能如期开展。 

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预算数7.04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7.04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1万元,年初预算数117.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37万元,增长19.85%。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增加;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具体支出如下:办公费97.51万元、印刷费用0.24万元、邮电费1.95万元、差旅费16.89万元、维修费0.27万元、租赁费2.49万元、培训费0.61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劳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17.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3.3万元。(本部门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2021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66.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6.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6.5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 2021 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均在50万元以下。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9个,资金99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4.97%。从评价情况来看,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加强政治监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协助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构建小微权力平台,杜绝微腐败。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对2021年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组织实施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际绩效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绩效等级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纪委意见,积极推动和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持续优化干部作风,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聚焦扶贫、民生领域整改、小微权力、扫黑除恶等盯住不放、一以贯之抓出成效,落实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协助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整治官僚主义,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持续优化干部作风。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第三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2021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未发生财政专项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