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党工委关于推进清廉高新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2021-11-16

建设清廉高新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五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高标准推动清廉高新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清廉高新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以“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为目标,以清廉载体建设为抓手,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突出特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力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政商亲清、社会清和、文化清朗,为加快推进“五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基本定型、有效运行,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明显增强,权力运行规范透明,政务服务高效便捷,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全区整体清廉程度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构建清明政治生态

3.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位。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科学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谈话函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

5.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排查分管领域廉政风险,建章立制,管好关键人、关键事,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健全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做深做实同级监督。

6.坚持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追逃追赃防逃一起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严查处审批监管、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做实以案促改促治,做好“以案五说”警示教育和“一案一教育”工作,督促案发单位针对发生的问题,完善制度、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三、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7.大力选用清廉有为干部。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大力选用头脑清、眼界宽、肩膀硬、步子稳、腰板正的干部,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经受重大斗争考验、善于解决实际问题、驾驭复杂局面、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强的干部。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凡提四必”要求,严把政治关、品德关、能力关、廉洁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排除,对工作上不担当不作为的坚决不用,让清廉有为成为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

8.树立良好选人用人风气。完善选人用人全程监督机制,做细做实“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坚持党组织书记选人用人情况离任检查制度,深化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对私自干预选人用人的记录在案并严肃追究责任,健全事前报告审核、事中严格把关、事后评议检查、违规追溯问责的干部选任工作监督链。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干部“带病提拔”倒查追责力度,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用好风气选出好干部。

四、大力弘扬严实作风

9.驰而不息正风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实施办法,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常态化开展节日纠风系列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精致走账、听任管理服务对象向其亲属“拜年”送礼、通过身边人员收受礼品礼金、在私人别墅会所吃“一桌餐”等新表现新问题及时研究、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扎实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反对铺张浪费,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之风。

10.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工作要求,深入查找常态化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层层加码、“一刀切”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督促推动党员干部保持“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把作风建设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把广大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事创业。

11.激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严格“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容错纠错,把握好为公与谋私、工作过失与玩忽职守、先行先试与蓄意违纪之间的区别,为担当尽责干部撑腰壮胆,对因坚持原则、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积极公开澄清正名、消除影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做好处理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和教育帮扶工作,帮助其改过自新、重拾信心,促进从“有错”变“有为”。

五、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12.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加强权力运行流程和服务流程再造,扩大基层政务服务覆盖面,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减少不合理审批环节,全面落实“非禁即入”,深化“无申请兑现”改革,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提升办事便利度。推动“襄十随神”城市群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通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3.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深入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和依法免罚清单制度。提升办案质效,加强涉企案件风险评估,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对执法司法权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4.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十必须、十不准”,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服务企业行动,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充分应用各类新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开展影响营商环境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执纪监督,狠抓正反两面典型,坚决纠治涉企工作中落实政策不及时、兑现不到位、差异化对待、选择性服务、“新官不理旧账”以及为企业设置隐形门槛、搞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建立完善亲清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促进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六、引领全社会崇廉尚廉促廉

15.建设清廉机关。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清廉高新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围绕政治、纪律、作风、文化、组织建设,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机关党员日常管理,落实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联系服务群众、“双报到”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紧盯管人管钱管审批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严密防控措施;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纠治“庸懒散”等“机关病”。建设清廉机关阵地,挖掘本单位清廉文化因素,选树“清廉履职”典型榜样,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清廉高新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建设清廉机关、模范机关。

16.建设清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发挥国有企业在清廉企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厘清国资监管部门与企业法人治理的权责边界,强化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物资采购、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管理和权力制衡。加强对招标采购、项目建设、投融资管理、资产经营与处置、合同签订与管理等重要环节监管,重点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高价收购、低价贱卖、影子股东、关联交易等违纪违法案件。依托经信、工商联、商会组织等推动清廉民企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合规、合法、廉洁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坚决治理商业贿赂,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

17.建设清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建立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和决策事项监督流程,健全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加强对招生招聘、经费管理、后勤基建、招标采购、职称评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严格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要求,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廉洁教育,纠治学术不端、师德失范问题,推动行风、校风、师风、学风持续好转,让学生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成人成才,努力营造“崇清敬廉”的良好风气。

18.建设清廉医院。将清廉医院建设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通过开展清廉医院创建宣传、行业价值观讨论、作风体检、风险隐患排查、医疗服务改进等活动,集中整治项目建设、药品采购、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用设备购销使用等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打击收取“红包”“回扣”、过度诊疗、不合理医疗检查、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和收费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发扬职业精神。

19.建设清廉村居。加强党建引领,深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夯实乡村党组织基础,建强带头人队伍。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八不”承诺,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严格执行重大事务决策“四议两公开”,加强集体“三资”监管,开发智能监督平台,加强村级小型工程、小额资金、小微权力、农村建房信息化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民生领域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加强基层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作用,织密基层监督网络。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作用,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

20.建设清廉家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清廉家庭建设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结合起来,引导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倡导领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评选中,注重选树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典型、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21.建设清廉文化。把弘扬清廉文化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探索弘扬党内核心文化价值,在全区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挖掘以红色文化、邓城文化、米芾文化为代表的本地特色廉政文化资源,打造清廉绿道、清廉长廊、清廉广场、清廉作品、清廉课堂等特色清廉阵地,以点成线、以线带面,绘就高新廉政文化地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各行业培育职业精神、涵养职业操守。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

七、加强组织保障

22.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清廉高新建设的主体责任,县乡村三级联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把清廉高新建设融入落实“十四五”规划之中。区党工委成立清廉高新建设领导小组,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党工委其他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统一领导清廉高新建设。清廉高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督查等具体工作。各级党组织每年底向上一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清廉建设推进情况。

23.压实部门责任。坚持清廉载体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由党工委组织部、经济贸易发展局、社会事务办、农业水利服务中心、群团工作部、文化旅游体育中心牵头,纪检监察工委配合,会同其他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各清廉载体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形成每年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牵头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需要区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推动清廉高新建设主题化、载体化、具体化。相关配合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时间节点、保障措施,协助牵头单位抓好工作落实。要统筹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助推清廉高新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4.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工委、党工委巡察办要把推进清廉高新建设情况作为巡察、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之中,对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