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襄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0-29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襄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2019年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9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2019年重点工作

第三部分  襄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公开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襄城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襄阳市襄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襄阳市襄城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二、内设机构

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二、三、四、五、六纪检监察室。

第二部分  襄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襄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襄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襄城区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襄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收入总预算944.46万元,支出总预算944.46万元。

二、关于襄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襄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公共预算收入944.46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100%。

2019年度预算收入与2018年度预算收入比较增长48.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区检察院转隶16名同志到我单位工作,2019年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都较上年有所增长。

三、关于襄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襄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公共预算支出94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46万元,占85.18%;项目支出140万元,占14.82%。

四、关于襄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0.7万元,占80.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82万元,占8.24%,医疗卫生(类)支出58.01万元,占6.14%,住房保障支出47.93万元,占5.08%。

(二)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3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性支出631.77万元,占66.89%,商品和服务支出304.61万元,占32.2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8万元,占0.86%。

五、关于襄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

与2018年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2.6万元,下降29.58%。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襄城区纪委监委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襄城区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中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4万元,包含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办公家具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襄城区纪委监委共有公务车辆7辆,资产原值103.71万元;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家具原值201.20万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八、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细落实。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四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面提升监督实效。五是坚持减存量遏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六是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七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铁军队伍。

第三部分 襄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