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河道堤防管理处原主任陈涛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襄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3-14

    经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区河道堤防管理处原主任陈涛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涛在担任襄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主任、区采砂站负责人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陈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