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梁洲经济开发区明珠路社区党委党员、居委会副主任张雪妍同志违反疫情防控管控规定的问题
来源:鱼梁洲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2020-02-09

2020年2月13日下午,明珠路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张雪妍同志在疫情防控期间私自出借志愿者服装给自己的亲属,让自己亲属外出小区取回生活物资,违反了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控的相关规定,给开发区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在监督执纪中加强和规范运用组织措施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区纪检监察工委对张雪妍进行诫勉谈话,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并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