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梁洲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原局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违反规定处置固定资产问题。郝升平同志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务接待中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公款接待;2018年1月对部门若干电脑直接进行了报废处理,未办理注销等手续,违反了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2020年7月15日,经鱼梁洲纪检监察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党工委同意,决定给予郝升平同志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