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对市委第四轮巡察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芝斌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世明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巡察机构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要准确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准确把握巡视工作方针,切实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准确把握巡察工作价值取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巡察监督就在身边。
会议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精准开展政治监督,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巡察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要深化上下联动,在系统集成上下功夫,推动巡察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要坚持同题共答,在凝聚合力上下功夫,激发被巡察党组织主动发现问题、整改解决问题的内驱力;要严实纪律作风,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切实维护巡察干部良好形象。
会议宣布了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和成立市委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的通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31日,市委巡察组将对市公安局等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巡察组同步对各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3个部门党组织开展上下联动、交叉巡察。巡察期间,市县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分别派出专项检查组,对各巡察对象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
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