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江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6-02-2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至4月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汉江控股集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7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汉江控股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汉江控股集团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和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明确方向。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组织体系。汉江控股集团党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责任与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落实到位。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整改效能。汉江控股集团党委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对反馈问题实行“周调度、月研判”,加强过程管控与动态跟踪,实施挂图作战与销号管理,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有关精神,深入交流研讨。二是细化项目投后管理,分类制定退出计划,定期督办项目回款;梳理重构合规管理体系,完善合规管理漏洞。三是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学习贯彻台账。四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关于“引导基金与资本金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市场化方式对外开展融资投资活动,依据基金业协会规定开设托管账户。二是汉江产业基金已明确转为汉江控股资本金,按国有企业机制运行。三是依据《襄阳市重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实施方案》在全市基金信息化管理系统中登记。

3.关于“未在中基协备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战新基金已更名为“襄阳市汉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合伙企业法》管理。二是组织学习《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4.关于“未严格落实基金规范监管的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襄阳市重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实施方案》《襄阳市汉江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流程手续。二是新能源汽车基金已经终止,后续不再设立该类型业务产品。三是按照规定未上缴的基金收益可作为投资收益处理。四是2024年以后汉江控股参股新设基金均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5.关于“未纳入绩效评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汉江产业基金作为国资母基金不在发改委考核范围内。二是新设参股基金依据《襄阳市重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基金信息化管理系统中登记。三是已出具《2025年度襄阳市重点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6.关于“未全面纳入监管和绩效评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等级“良”。二是后续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接受绩效考核评价,配合完成相关考核评价工作。

7.关于“未及时出台管理办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市场化方式对外开展投融资活动。二是印发《襄阳市汉江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出资比例、期限、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退出等明确约定。

8.关于“基金撬动民营资本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挥平台优势,对接各类招商项目与投资机构,搭建社会资本投资桥梁。二是印发《襄阳市汉江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出资比例。三是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出资,提高社会资本出资占比。四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9.关于“未按协议返投或返投比例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基金返投问题进行排查,采取冻结和下调有关基金管理费等措施。二是印发《襄阳市汉江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返投认定标准。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0.关于“同一领域重复设置多只基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收回本金、收益和清算退出等方式,同一领域不再重复设置类似基金。二是印发《襄阳市汉江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规定落实出资比例和出资领域等。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1.关于“投参股比超限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签订补充协议,定期收回投资本金,逐步降低参股比例,到期后退出。二是采取收回投资本金、做好项目退出、加强投后管理、控制出资比例等方式。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2.关于“偏离政策目标、投资领域或投向负面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量投资项目按要求或市场化方式逐步退出。二是明确汉江控股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作为市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单位,围绕核心定位,规范开展对外投资业务。

13.关于“投向不得从事领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做好项目退出,下调年管理费率等,按月报告基金项目退出情况和账户资金情况。二是印发《襄阳市汉江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审查重点,优化考核机制。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4.关于“未按协议约定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减资退出,签署退伙协议,收回投资本金,督办兑现承诺事项。二是修订《襄阳市汉江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合规性审查,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投资领域开展投资工作。

15.关于“被用作政策性扶持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召开项目协调会,协调逾期项目后续代偿事宜,形成代偿方案上报审批。二是签订基金合作终止协议。三是对公司股东提起诉讼、预留国有资本金收益等方式收回部分资金。四是采取召开协调会,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等进行资产处置。五是印发《襄阳市汉江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设项目严格按规定落实。六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6.关于“对受让的在建房地产楼盘未合理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建房地产楼盘已按照有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合理入账,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以法院裁定本金利息和确认,形成年度财务报表。二是完成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7.关于“资金利用效能不高,部分资金长期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投资策略和闲置资金分配,积极储备拟投项目。加快剩余项目退出,强化投后管理,落实月度报送机制。二是印发《襄阳市汉江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实行认缴制注册,按项目到资。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8.关于“基金未按规定退出或终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基金管理机构规范基金运营管理,严格遵守协议约定,确保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二是印发《襄阳市汉江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延期事项进行细化。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9.关于“基金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基金管理机构发函,完成工商延期手续,尽快回收资金。二是制定剩余未回收项目的退出计划和退出时间。三是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四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0.关于“基金投资到期未回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补充协议》,重整程序完成和锁定期结束后择机在二级市场退出。二是要求提供有关股份作为回购担保。三是部分已到期投资通过司法诉讼要求履行回购义务。四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1.关于“基金到期部分本金未退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项目协调会,协调逾期项目后续代偿事宜,形成代偿方案上报审批。二是印发《襄阳市汉江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设业务严格按规定开展。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2.关于“基金投资未能退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到期后按协议约定退出。二是寻找新的战略投资人。协助联系资产公司帮助处置银行不良贷款。

23.关于“投前风控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起仲裁,执行期内查封厂房,提出分期还款方案。二是督促基金管理机构跟进强制执行进展,严格遵守协议规定,加强项目论证和投后监管。三是还款计划已形成法院笔录。四是印发《襄阳市汉江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子基金拟投项目合规性审查要求。五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4.关于“投后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提起诉讼,进行财产保全,冻结查封被诉人资产。二是要求支付投资收益,提供足额资产抵押。三是印发《项目投后管理实施细则》《投资资金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四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5.关于“对托管银行违约行为纠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依照协议约定,补齐利息差额。二是强化基金托管账户利率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利率执行监督,定期报送情况,督促托管行补足利息差额。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6.关于“风险化解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转为长期股权投资。签署增资协议,明确股东地位。二是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7.关于“党委会、董事会重大决策把关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公司大额资金调拨管理办法》。二是落实大额资金调拨决策审批流程。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8.关于“董事会、经理层权责界限不清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汉江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及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权责事项清单(集团本部)》。二是按照清单要求分级决策。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9.关于“董事会结构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外部董事。二是学习《襄阳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三是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和决策方式。四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0.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管党治党责任事项。二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1.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任前必谈”机制。二是制定工作要点和计划,落实政治生态自评工作,同子企业“一把手”谈话,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三是拓宽监督渠道,接受各界监督。四是制定《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年”行动方案》。五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2.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放调查问卷,进行走访座谈,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接受各界监督。二是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反馈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健全全流程监管体系。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3.关于“解决职工问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支持,回应职工诉求。二是筹措资金兑付职工工资、社保等。

34.关于“子公司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对所属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编制合并报表。二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划转和工商变更登记。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5.关于“费用支出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以后支付小额劳务支出附有发票作为报销原始凭证。二是督促子公司同步开展自查整改。三是支付以上劳务费用支出时已在申报期内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纳税申报。四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6.关于“财务核算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解决方法,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对问题项目合同、财务凭证、税务情况进行排查,起草整改方案。三是与有关单位沟通达成终止原合同意向。四是签订终止协议,根据终止协议完成账务处理。五是建立暂估成本跟踪机制,加强对暂估事项闭环管理,明确暂估条件。

37.关于“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2025年党员教育培训,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的有关会议记录。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8.关于“支部活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细则,召开支委会研究民主评议党员等次;按要求完整记录组织生活会情况。二是加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规范指导与过程监督。三是严格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建立“三张清单”。四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9.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已建成达产。二是已投其他项目到期退出时按规定将资金汇入托管账户。三是汉江产投及战新基金是两家独立主体,每年均进行财务审计。四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0.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并退出。二是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准入,防范投资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构建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纳入常态化工作调度,防止问题反弹。举一反三,将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实现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将巡察整改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结合。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和实体化运营,提升核心竞争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

三是强化系统监管,提升治理效能。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强化业绩考核精准引导和风险防控穿透式监管,提升监管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2月27日至3月18日。联系方式:电话0710-3530587;邮政信箱: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52号;电子邮箱zgxys_hjkgjw@163.com。


中共汉江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