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这是对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深刻揭示,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供了重要遵循。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准确理解、整体把握、科学实施、贯通运用,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不能腐的刚性约束、不想腐的精神堤坝融于一体,不断增强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一、以严的基调反腐惩恶,释放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清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腐败,持续放大震慑效应,铲除腐败滋生土壤。
惩治蝇贪蚁腐不停步。紧盯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常态化开展“1+5”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扫黑除恶打“伞”等活动,斩断伸向群众救急解难资金的“黑手”。聚焦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信访办理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保障上级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落细,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风腐一体纠治不手软。“四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在查办腐败案件时要首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既精准发现和查处享乐奢靡“顽瘴痼疾”,又以更大力度纠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深刻剖析风腐同源、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发生规律,充分发挥监督、办案、巡察等延伸辐射效应,对“四风”背后的利益链、关系网、共腐群抽丝剥茧、一网打尽,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巩固深化反腐败斗争成果。
二、以系统之治精准监督,增强不能腐的刚性约束
健全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体系。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反腐败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统筹建立多部门、多领域、多战线的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强化对腐败问题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特征的分析研究,提高及时发现、有效预防腐败风险隐患的能力,推动反腐败整体防线前移。要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机制,提请本级党委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监督,推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尖兵”。
加快构建大监督格局。要压实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监管职责,贯通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监督力量,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更好发挥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在防治腐败中的协同作用。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逐步建立完善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措施配合、联合监督、联动治理等方面紧密协作、高效配合,增强对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由表及里剖析案件中存在的监管短板、制度漏洞,提准抓实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对巡视巡察、执法司法、审计财会监督提出的整改建议要主动检视、分析研判,抓住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找准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制度建设的着力点,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三、以信仰之力固根守魂,筑牢不想腐的精神堤坝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政治监督和政治巡察,推动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地方见行动”。要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领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社风民风向上向善。要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本级和各地各部门政治、作风、纪律等全面评估,既全面“把脉”又精准“开方”,确保政治生态不断净化、迎来海晏河清。
持续加强思想建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在党性教育方面,监督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下基层”实践活动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集中教育成果相贯通,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党性觉悟,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在纪法教育方面,善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等活动,通过寓教于乐引导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知法守法。在警示教育方面,坚持正向引领和负面警示“双轮驱动”,选树一批廉洁从政的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运用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廉政教育基地等载体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让党员干部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持续加强清廉建设。把清廉建设作为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的重要抓手,坚持党委统筹、纪委主抓、部门协作、县乡同步,将清廉建设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共同营造“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社会氛围。坚持项目化、清单化推动清廉建设,以载体为单位打造一批清廉标杆,以“点上开花”带动全域推进、全面共进,不断提升清廉建设辐射面、影响力和美誉度,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商“亲”“清”成为本地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金色名片”。

作者:枣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杨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