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形势判断,强调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号召全党“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因此,我们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担当意识,勇担历史使命。
一、在政治监督上强化担当作为。党的二十大指出,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首要职责任务是监督,摆在第一位的监督是政治监督。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重点是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履行好本职工作当中,要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抓好政治监督。通过强化政治监督,确保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监督单位和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促使监督单位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抓好政治监督,还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我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和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目标定位,紧密结合监督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开展。比如,对市法院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政治监督。拓展政治监督的方式方法,把政治监督与履责监督、日常监督等融合起来,防止政治监督空化、泛化。通过参加会议、实地调研、督办检查、约谈提醒以及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二、在正风肃纪上强化担当作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提出要“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我们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以纠治“四风”特别是纠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突破口,促进党员干部谋实招、干实事、求实效。要加大监督和整治力度,督促监督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要紧盯“关键少数”,推动以上率下,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要把握监督单位的部门特性和行业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突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问题。
三、在反腐惩恶上强化担当作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在反腐惩恶上坚持零容忍态度,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身处“前沿阵地”的优势,从严从快查处群众反映的每一件信访举报,特别是要从严查处滥用职权、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对反腐败斗争的获得感和认同感。针对法院系统,要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督促整治审判执行中的顽瘴痼疾,加大问题线索核查的力度。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规范信访举报处理,建立高效运行处理机制,不断提高信访办理工作质效。
四、在清廉建设上强化担当作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要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将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等要素融入清廉机关建设全过程,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要督促监督单位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做深、做实、做细,重点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深入开展“一案一教”警示教育活动,定期通报违纪违法案例。采取多种形式对监督单位及所属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让廉洁因子渗透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作者: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俊鹏